被抄襲才叫熱銷!
滿街都可以看到和國際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標,感覺跟大品牌用相似的商標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就比較容易藉由大品牌的知名度快速竄紅,還可以間接增加自己品牌的價值,但也相對要承擔高風險的侵權問題哦。
只要沒有經過原商標權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導致原商品或服務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都是違反商標法第六十二條哦~
即使相似商標通過註冊,但如果原商標的品價值受到損害,或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而提出告訴,那麼相似商標仍需撤銷,甚至需賠償原商標損害的鉅額費用哦~